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厂投运安全壳内大气监测系统扫气回路对反应堆厂房一氧化碳进行吹扫特许申请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24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红沿河核电厂投运安全壳内大气监测系统扫气回路对反应堆厂房一氧化碳进行吹扫特许申请的请示》(辽红核〔2017〕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在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H104大修与2号机组H203大修期间投运安全壳内大气监测系统扫气回路对反应堆厂房一氧化碳进行吹扫的特许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并且在机组不存在其他第一组事件的前提下执行该特许申请,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9月2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