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78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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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特色优势南药生产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农业部,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南药)是支撑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我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宝贵资源。南药种植区域地处我国热带、亚热带地区,具有利于动植物生长的得天独厚的地理生态特点,自然形成了一个种质多样、生境优越的天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南药生产示范区,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融合,对于推动我国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精准扶贫,提高中药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南药产业发展。
我部以规划为指导、项目为抓手,大力促进南药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一是通过制订规划促进中药材产业科学发展。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个部门共同编制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规划提出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等七项主要任务,支持建立大宗优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产地延伸产业链,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品牌中药材。2016年10月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了《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将沉香等南药作为重点发展品种之一,推动野生变人工种植。二是通过组织实施工业转型升级中药材提升与保障领域项目,支持南药生产基地建设。20112016年,共支持了莪术、砂仁、沉香等南药品种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安排中央财政扶持资金近2000万元,在提升产业药材生产规范化、产业化水平和提高药材质量,以及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南药发展,落实《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鼓励优势中成药企业自建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完善配套措施,继续推动中药材GAP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南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优良品种繁育等方面的研究工作。鼓励具备优势南药生产资源条件的县市参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延伸南药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南药产业效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