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宁夏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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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推动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重点,对切实解决基层民政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服务能力等问题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创新基层民政管理机制上,《方案》明确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扩大乡镇(街道)民政服务职能和管理权限,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11项民政服务事项,全部授权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审核办理,推行“县证乡制”,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强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建设,争取代办点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模式,今年底前,全区80%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
在保障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上,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原则上按照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街道)每年不低于4万元、3万至5万人口的乡镇(街道)每年不低于7万元、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落实。各市、县(区)民政部门根据乡镇(街道)民政业务量、民政专项资金拨付量等另行安排一定的民政工作经费,并实施福彩公益金公益创投、社会工作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贫困乡镇(街道)、村(社区)倾斜,精准对接基层民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