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部署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专项整治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天津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22 20:15:33  评论()

文件名称:市市场监管委部署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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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标签标识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本市实际,部署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专项整治。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各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标签标识真实。生产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贮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培训、消费者投诉受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风险分级监管认真排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抽样检验,市市场监管委结合年度抽检监测方案,组织对重点食品开展食品标签和非法添加药物的专项监测。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抽检工作,并配合市食检院做好专项监测工作;严格问题处置,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予以处置,并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事实,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新闻媒体和相关行业组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依法从严打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及依法处置信息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各类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核实、快速处理。

专项整治分部署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开展,截至2017年12月2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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