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00号(资源环境类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15 16:54:4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00号(资源环境类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农办案〔2017〕11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李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白色污染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地膜具有明显的增温、保墒、除草等方面的作用,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随着地膜用量和使用年限的不断增长,在局部地区造成了白色污染,成为农业绿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并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农业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关于尽量使用可降解地膜替代目前使

用的地膜

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可降解地膜研发、示范推广、监测评估等工作,在新疆等13个重点用膜省份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和非降解地膜对比试验,对20多家企业生产的可降解地膜田间应用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筛选应用效果好的可降解地膜。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做好可降解地膜的田间遴选工作,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研发和应用。

二、关于做好普通地膜的回收工作

我部高度重视地膜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农科教发〔2017〕8号),提出到2020年行动目标,全国农膜回收网络不断完善,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2017年,我部在甘肃、新疆、内蒙古3个重点用膜区,选择100个覆膜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整县推进,形成技术可推广、运营可持续、政策可落地、机制可复制的示范样板。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继续支持河北等省(自治区)开展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各有关省份加强残膜回收,积极探索残膜污染防治方法,推行先回收利用后补助政策,杜绝超薄地膜进入农资市场。同时,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废旧农膜回收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发布了两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将农膜废塑料等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纳入目录,推动传统地膜回收机具、处理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废塑料再生企业参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地膜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1992)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部正在积极配合国家标准委推动修订地膜产品标准,修订后的新标准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厚度标准有所提高,为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创造条件。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地膜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地膜回收利用以及新地膜标准出台。

三、关于开展不同特性地膜适用性研究工作

《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将推进地膜覆盖减量化列为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加快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估,推进地膜覆盖技术合理应用,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减少地膜用量;加强倒茬轮作制度探索,通过粮棉、菜棉轮作,减少地膜覆盖。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落实《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应性评价和倒茬轮作制度探索,从源头减少地膜投入,加强地膜污染防治。

感谢您对我国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注与支持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农业部

2017年9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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