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地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函
文件编号:黔府办函〔2017〕15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地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函
黔府办函〔2017〕15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收悉。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请抓紧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加快推进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政企分开,打破行政壁垒,严格市场监管,统筹抓好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特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尽快建立完善符合我省省情的新型盐业监管体制。
三、方案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做好人员安置和风险防范,千方百计保障食盐安全。请密切跟踪改革进展,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