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发改委向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达《执法建议函》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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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接到多起群众投诉,反映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问题,价监局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5年10月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业务由路政管理机构移交给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具体统筹组织实施。一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没有专业的救援队伍,未按规定配备清障车、吊车等救援设备,并以现行收费标准不能弥补成本为由,把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业务委托给社会救援机构实施,社会救援机构按市场价格向车主收费,由此导致群众投诉频发。
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行为,推动相关厅局尽快理顺收费政策,
省发改委
向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达《执法建议函》,要求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收费政策提出规范的意见或建议;在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要责成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现行收费政策。
目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正在积极落实《执法建议函》,规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救援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