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民防办关于浦东新区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新标准试点适用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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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联合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国家级人防改革设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防改革试点。其中,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新标准试点,面向浦东新区民防办审批的建设项目,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统一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人防结建审批标准,切实服务好行政相对人,促进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改革经验,经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自8月11日起,所有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首次受理的建设项目均纳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防改革试点,人防结建工程行政审批按试点新标准执行。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