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提高换料燃料富集度设计修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8-23 11:39:5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提高换料燃料富集度设计修改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19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提高换料燃料富集度设计修改申请的报告》(福核发〔2016〕71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从第二循环开始将燃料富集度由原设计的3.2%提高到3.7%的设计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同时,提出管理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设计修改,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要求,加强对富集度提高后燃料循环的运行监督,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二、在后续燃料循环的换料堆芯设计安全评价中,关注燃料统计曲线问题,并考虑包络性论证。

三、根据本项目所提交的文件和审评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及时修订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8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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