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办发〔2017〕12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办发〔2017〕12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加强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吴存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屈谦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余果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晓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美方市编办副主任
沈晓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封毅市财政局局长
郭坚市经济信息委主任
赵为粮市教委主任
乔明佳市城乡建委主任
路伟市农委主任
熊雪市商务委主任
刘新宇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育均市司法局局长
辛世杰市环保局局长
谢礼国市城管委主任
黄明会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周勇市工商局局长
张宗清市质监局局长
唐英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市食安办主任
刘旗市旅游局局长
罗蔺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魏巍重庆海关关长
蔡文彪重庆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杨琳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赵春林重庆铁路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主要职责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督促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关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唐英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7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