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及次生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湖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21 11:55:15  评论()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及次生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编号:鄂政办电〔2017〕12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8月11日夜间至13日,我省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发生,12日为主要强降雨发生时段,其中,江汉平原及其以东地区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他地区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强降雨区主要位于荆州、潜江、天门、仙桃、孝感、武汉、黄冈、咸宁等地。17日至19日我省还将有较明显降雨天气发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防范暴雨及次生灾害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防汛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构筑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责任、应对措施落实落地。

二要强化预测预警。要加强水文、气象等部门的联合会商和分析研判,及时监测水雨工情,滚动发布气象预测预报,提高预报精度,为防汛指挥、工程调度、抗洪抢险等提供有力支撑。特别是要加强局地短时突发性暴雨洪水的预测预报,提前发布预警信息,覆盖到村组、落实到人头,为紧急疏散和转移安置灾害风险区群众赢得主动。

三要强化隐患排查。要加强各类工程的巡查检查,对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大型堰塘、尾矿坝等薄弱环节要加密巡查,不放过任何疑点盲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对易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居民点、沿河工矿企业、桥涵、管道、供电、供水、通信线路,要徒步巡查,做到查险整险全覆盖。要加强对城镇低洼地带居民区、地下空间以及旅游风景区的安全巡查,在危险地带设置安全警示牌,做好强降雨发生前的警示提示工作。

四要强化分类指导。各级水利、防汛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会商研判,科学调度各类工程抗灾减灾。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测监控,落实专人盯守,及时发出预警。民政部门要组织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指导灾害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农业部门要加强暴雨过后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基层防灾抗灾,及时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要强化应急保障。要严格按照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各类防汛应急队伍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出击抢险。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六要强化防汛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防汛抗灾中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领导到岗到位、薄弱环节力量到位、查险整险规范执行到位、抢险物料准备到位等情况,以铁的纪律保障防范暴雨及次生灾害工作有力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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