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甘肃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9 08:45:06  评论()

文件名称:张掖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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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张掖市纪委8月17日通报了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民乐县顺化乡原副乡长王爱军骗取马铃薯保险财政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王爱军在协助某保险公司实施马铃薯保险业务中,以虚报冒领的手段,先后两次骗取马铃薯保险财政补贴资金28621元,据为己有。王爱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骗取的资金已追缴。

临泽县鸭暖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魏东骗取草食畜牧业贷款贴息资金问题。2013年9月,魏东隐瞒个人公职人员身份,申请草食畜牧业贷款,经鸭暖镇暖泉村、鸭暖镇畜牧站审核通过,骗取贷款贴息资金10383元。魏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鸭暖镇畜牧站站长鲁彦君、暖泉村村委会主任郭利工作失职,审核把关不严被通报批评,骗取的资金已上缴。

高台县南华镇墩仁村违规发放救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1月,墩仁村违规将24户给村党总支书记陈贺贵种植制种番茄的农户列为冬春生活救助对象,领取救助金34047元。2016年1月至4月,墩仁村将下拨的18户临时救助资金和21户冬春生活救助资金50925元,给每户留存100元,剩余的47025元收回,用于村养老中心修建及日常开支。陈贺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甘州区梁家墩镇清凉寺村违规收回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1月,清凉寺村违规收回11户残疾人的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1万元,用于该村住宅小区公益事业支出。清凉寺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宏(梁家墩镇财税所干部)、村委会原主任代兴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挪用资金已全部退还。

山丹县霍城镇东关村八社平摊、截留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霍城镇民政办给东关村八社拨付12户低保户低保金109694元,该社将其中的95738元违规平均发放给全社农户,截留13752元用于本社塘坝围栏开支,剩余204元由社长杜帖年个人保管。村委会主任刘俊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帖年被通报批评。

山丹县霍城镇西坡村村委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11月,西坡村将某单位给该村的帮扶款20000元存入村委会原主任何世坤个人账户,未记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务,直接用于该村村委会购买空调及线路改造支出。何世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肃南县马蹄藏族乡嘉卜斯村村干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嘉卜斯村违规挪用村集体草原生态补奖资金4万元和农村文化活动示范点建设经费2万元,用于修建本村白塔。村党支部书记李俊、村委会主任华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蹄藏族乡经管站站长王长荣对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被通报批评。(记者吕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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