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批复(发改农经〔2017〕1422号)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发改委  法律法规网 2017-08-17 14:43: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批复(发改农经〔2017〕1422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

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改农经〔2017〕1422号

国家林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函》(林函规字〔2017〕82号)、《关于再次报请审批〈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函》(林函规字〔2017〕99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提升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着力补好兵力投送、物资给养运送方面的短板,原则同意所报《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建设内容为紧急购置全地形森林消防车30台,其中3吨全地形森林消防车26台,5吨全地形森林消防车4台,估算总投资958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投资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

三、请你局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并切实落实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经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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