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出台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江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3 09:18:46  评论()

文件名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出台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日前,我省出台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旨在贯彻落实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据悉,考核方案实施分级负责考核机制。即,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省环保厅对所有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为充分应用好考核结果,省环保厅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并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对各设区市进行排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A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高于90%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在全省通报表扬;对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自评结果高于省环保厅抽查结果2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C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地区,在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等措施,敦促地方政府与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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