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04 18:58:22  评论()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东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部署要求,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

:李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安德(省环保厅厅长)

陈迪桂(省统计局局长)

成员

:魏长民(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魏建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绪聪(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主任)

王金城(省公安厅副厅长)

文新三(省财政厅巡视员)

李克强(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孙松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司家军(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祖利(省水利厅副厅长)

庄文忠(省农业厅副厅长)

崔凤友(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鞠振平(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傅廷民(省地税局副巡视员)

刘银田(省统计局巡视员)

郭际水(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健(省质监局副局长)

景慎彪(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鞠振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该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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