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同意石岛港口岸新建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03 13:55:24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同意石岛港口岸新建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石岛港口岸新建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17〕126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石岛港口岸石岛新港16—18#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威政请字〔2017〕4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石岛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石岛新港16#、17#、18#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海事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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