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同意石岛港口岸新建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石岛港口岸新建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17〕126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石岛港口岸石岛新港16—18#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威政请字〔2017〕4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石岛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石岛新港16#、17#、18#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海事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