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03 11:00:4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转发《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编号:晋科协发〔2017〕5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晋科协发〔2017〕5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农委,各有关单位:

从2004年以来,全国科普日活动连续成功举办13年,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重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宣传科学技术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破除愚昧思想,提升公众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厚植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沃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科协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和国家能源局定于9月16-22日,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为“创新驱动发展,科学破除愚昧”。

现将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7〕37号)转发给有关单位。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结合“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好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打造主题性、全民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力争活动多、影响大、效果好;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爱的科普活动;要创新载体,彰显特色,突出地方优势,形成品牌。

请各相关单位及早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8月7日-9月1日登陆“e享科普日”网站(www.kepuri.org)中的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以网络在线形式开展的活动须另行填报网络在线活动登记表。活动开展的同时,可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及时上传活动的新闻、图片、海报、视频等有关材料,中国科协官网、“e享科普日”网站、科普中国微平台、全国科普日微平台将择优进行展示。

活动结束后,省科协将联合有关单位对各市、县(市、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举办活动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推荐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参加“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17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评选表彰,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在线传播活动的考核表扬力度。

单位:山西省科协普及部

邮编:030001

联系人:郑志忠陈良芳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联系电话:0351—4066820(传真)0351—4083386

电子邮箱:sxkxpjb@126.com

附件: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山西省农业厅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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