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票价款直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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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重庆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7 20:16:37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票价款直拨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7〕6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7〕654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地票价款直拨工作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

2017〕40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地票价款直拨工作,及时完清土地权利人补偿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快推进地票价款直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强化对地票价款直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地票价款直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房管局,由区国土房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要相应成立复垦工作办公室,由街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区土地整治中心要成立地票价款直拨工作指导小组,专人分片联系指导各街镇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地票价款直拨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全区地票价款直拨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管理,加快推进地票价款直拨各项后续工作。

(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地票价款直拨工作,制定直拨方案,落实直拨价款,安排部署地票价款直拨工作,及时报请市国土房管局和区政府解决价款直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各项地票价款直拨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街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为复垦项目的实施主体,全权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各项工作。一是制作并完善直拨表格,核实土地权利人面积、预付款、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指导村社理清土地权利人权属;二是做好直拨项目所在地的直拨相关信息张榜公示工作;三是及时处理处置直拨过程的矛盾纠纷及信访维稳问题;四是对直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三)区土地整治中心。区土地整治中心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联系、检查和技术指导。一是负责上下联系,分片联系街镇,指导、协助完善直拨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二是及时汇报、联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对资料合格的项目在区国土房管局门户网公示,并短信告知土地权利人到指定区域查询相关信息;四是配合街镇在项目所在地村务公开栏进行直拨相关信息张榜公示;五是将经公开公示无异议的地票价款及时直拨到土地权利人和集体经济组织。

(四)区信访办。负责统筹协调区内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区督查室。负责按照地票价款直拨工作时间安排,督查各单位工作进度情况。

三、明确时限,按时完成

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地票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地票价款直拨。各街镇在收到《地票价款直拨方案》后,1个月内完成直拨表格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交区土地整治中心;2个月内完成直拨公示;3个月内完成价款直拨。

四、严格政策,合理处置

根据按照《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复垦补偿价款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41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合理处置250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地票价款直拨。

五、坚守底线,确保稳定

区国土房管局牵头,各街镇要核实土地权利人面积,理清权属关系,核对预付款,及时完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地票价款直拨相关资料,申报价款直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街镇、村社要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做好维稳工作,防止各级群访、集访事件发生。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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