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高速公路网南平联络线延平夏道等收费站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7 11:22:06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高速公路网南平联络线延平夏道等收费站的函

文件编号:闽政办函〔2017〕4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省高速公路南平联络线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17〕60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南平联络线夏道互通式立交处(延平区夏道镇文田村)设立延平夏道收费站、南山互通式立交处(延平区南山镇吉溪村)设立延平南山收费站、赤门互通式立交处(延平区赤门乡西马村)设立延平赤门收费站、洋后互通式立交处(延平区洋后镇)设立延平洋后收费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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