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文化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26 11:12:40  评论()

文件名称: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文公共发〔2017〕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已经文化部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2017年7月7日

“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公共图书馆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要求,以完善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丰富服务内容、强化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服务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全民阅读,坚定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导向、服务大局。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固树立阵地意识,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3.统筹兼顾、创新发展。立足实际,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公共图书馆均衡发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4.服务基层、提升效能。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加强资源整合,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文献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基本建立,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网络等新技术应用更加普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加强,政策法律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众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设施网络

公共图书馆达标率(部颁三级以上)

%

72.50

80

设施网络

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

平方米

94.7

110

阅览室座席数

万个

91.07

105

文献资源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0.61

1

人均公共图书馆年新增图书藏量

0.04

0.08

人均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

1.43

1.8

县均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

TB

5

服务效能

有效读者总人数

万人

5721

8000

年流通人次

亿人次

5.89

8

文献外借册次

亿册次

5.09

8

队伍建设

专业技术

人员比例

高级职称

%

10.2

12.7

中级职称

32.7

33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图书馆设施服务网络

1.加强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对公共图书馆布局的统筹规划,在“十二五”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根据城乡发展和人口分布,推动地方建成比较完备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对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的统筹规划建设。

2.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室建设。推动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设立图书室,配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完善管理制度。村级不具备单独设立图书室条件的,可开辟图书阅览区。

3.加强流动服务设施与数字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公共图书馆配置流动图书车或具有借阅功能的流动文化车。重点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配备流动服务设施设备。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设施建设,并配置相应器材设备。

4.加快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落实文化部等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建立以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上下联通、资源共享、有效覆盖的总分馆体系。通过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现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成为图书馆分馆。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

专栏1: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建设

项目1:流动图书车配备项目

国家和省级重点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配备流动图书车,有条件的市、县为辖区图书馆配备流动图书车,合理设置服务网点及营运路线,根据基层群众需要,开展图书借阅、流动办证、流动展览、流动讲座、数字资源流动下载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有效拓展服务半径。

项目2:城市24小时阅读服务空间

鼓励地方采取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建设自助图书服务空间,因地制宜设置自助图书设备,开展办证、阅览、外借等24小时图书馆服务;科学规划自助图书服务空间和设备的布点,与各级各类图书馆相辅相成,打造百姓身边的公共阅读场所;加强资源更新、用户辅导和设备维护。

(二)加强文献信息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1.推进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建设。加大文献资源建设经费投入,确保文献资源达到一定规模并持续更新,通过整体布局、协调采购、分工入藏、分散采集等方式,在全国建立若干总量丰富、各具特色的地区性文献资源保障中心,扩大文献资源规模。落实新增藏量指标,优化文献资源结构,建立涵盖纸本文献、缩微文献、数字资源、网络资源等各种资源类型的公共图书馆信息资源体系。

2.加强文献信息资源采集。完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标准,加强对采集规模、类型、更新率及复本量等方面的科学安排。国家图书馆加大对重点国家、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文献的采集入藏,加快推进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库建设。省级公共图书馆兼顾文献覆盖面和文献专深度,丰富本省出版或内容涉及本省的文献采集收藏,逐步形成涵盖广泛、富有特色的省级文献资源体系;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加强对内容涉及本地文献、本地编印文献以及与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出版物采集。在总分馆体系中承担总馆职能的县级图书馆,根据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分馆文献资源建设。尚未建立总分馆制的地方,由县级公共图书馆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图书室文献资源采集。各级公共图书馆要适应文献载体形态的发展变化,加强数字资源等新兴载体资源的采集入藏,推进新媒体终端适用资源建设。

3.完善文献资源协调与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省级公共图书馆作为地区性文献资源保障中心的作用,联合本地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共同开展地方文献资源的建设与服务。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与其他系统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联合馆藏建设,完善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目,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在统一平台上的共享利用。

专栏2:文献信息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项目3: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目建设

充分发挥国家图书馆作为国家书目中心的作用,建立全国联合编目系统,不断加强各级各类图书馆之间的书目合作与共享,加快推进数字化国家书目系统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出版物呈缴制度,不断提升国家书目收录内容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深入挖掘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目的服务功能,针对不同用户的特定需求,综合各种不同检索方式,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定制多类交互界面,实现个性化服务。

项目4:“中国记忆”项目

坚持抢救性、代表性、前瞻性原则,由国家图书馆牵头,以口述史料与影像文献为特色,围绕中国现当代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代表人物、重点热点话题等,有选择地采集和制作专题资源,联合各级各类文化、教育、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家庭及个人,搭建开放、统一的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传播与分享集体记忆和个人记忆,建设“中国记忆资源库”,实现对国家现当代有关资料的系统搜集、整理、保存和利用。

项目5:国家图书馆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建设工程

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国家图书馆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同步建立相应的标准规范和工作制度。以此为契机,推进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库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建设本地文献储备设施,为建成分级分布、共建共享的国家文献战略储备体系奠定基础。

(三)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均等化建设

1.提升免费开放工作水平。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健全免费开放项目,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服务手段,优化阅读环境,提升设施空间利用效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要,实行错时开放;完善免费开放工作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免费开放经费投入与服务效能挂钩。

2.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各级公共图书馆根据职责制定阅读推广计划,围绕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以及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深入开展系列阅读推广活动;完善针对不同读者群体的优秀读物推荐机制;鼓励基层群众依托公共图书馆,兴办读书社、阅读兴趣小组等,开展阅读活动,进行读书交流;发挥中国图书馆学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阅读推广方式。

3.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打造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的公共图书馆,通过定题检索、文献查证、委托课题、信息推送等方式,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提供专题服务,为社会公众创新创业提供文献支撑和信息服务。省、地两级公共图书馆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指导。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区域图书馆联盟,提供联合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其他公共文化机构的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公共文化资源整合。

4.加强特殊群体服务。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适用资源建设和设施配备,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技术应用培训、阅读辅导、送书上门、网络服务等,为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提供帮助。加强对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开展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的基础阅读促进工作。推进公共图书馆与独立建制少儿图书馆的阅读资源共享,为中小学图书馆开展阅读活动提供资源保障和业务支持。

专栏3:公共图书馆阅读服务

项目6:“4·23”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

落实国务院“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要求,开展4月23日“世界读书日”阅读推广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结合各地实际,设置主题,通过专家讲座、读书征文、荐书送书、座谈交流、网上交流等多种形式,借助书展、读书节、图书博览会等现有阅读平台和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打造一批国家级和地方阅读品牌活动,倡导“让阅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理念,推动全民阅读的常态化。

项目7: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读提升计划

依托中国图书馆学会和各地方图书馆学会、协会组织,联合全国各地公共图书馆、少儿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以及社会各界的儿童阅读推广力量,举办“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系列活动,为全国少年儿童阅读提供服务和指导,评选优秀少儿读物。深入推进全国少年儿童阅读研究,编制少儿阅读指导书目,发布少儿阅读调查报告,为少年儿童阅读服务和图书出版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新技术应用,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1.加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深入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提高各地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服务能力,构建标准统一、覆盖城乡、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具备提供互联网服务和移动终端服务的能力。加强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整合利用,丰富资源类型,提升资源适应性,满足不同终端、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

2.加强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结合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加强先进技术研究转化和应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图书馆信息化装备和系统软件的研发应用,促进图书馆数字服务手段升级换代,提升公共图书馆的现代化服务水平。通过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深入开展用户需求数据分析,推广线上线下互动的服务模式。

3.推进基层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逐步建立集信息报送、网络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发布、绩效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优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向基层传输,通过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专栏4:数字图书馆建设

项目8: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

依托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成果,提高基层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服务水平;建设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库群,促进对数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加强大数据分析与知识挖掘,提升资源建设和使用效能;构建面向移动终端、贯通线上线下的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基于全媒体的资源与服务。

项目9:公共图书馆互联网服务覆盖项目

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互联网开展图书借阅、数字阅读、信息推送、终身教育等服务,在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服务,实现图书馆资源和服务上线;积极与其他社会化服务平台进行服务对接,让图书馆服务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环境。

(五)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深入开展中华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的普查与保护工作。做好与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对接,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全国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普查工作,海外中华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调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保存保护的研究与实践,加强文献修复技艺传承和培训,加快濒危文献抢救性修复保护,有序推进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再生性保护,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书库,有效改善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存藏条件。

2.推进传统文献典籍的整理推广和开发利用。深入推进专题文献整理出版和专题特色资源库建设,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资源、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推进《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编纂等重大出版项目实施,依托国家重大文化工程和地方文化建设项目,加大对传统文化典籍的整理阐释与宣传推广。推动有条件的图书馆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教育活动。

3.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利用古籍善本、图书报刊和数字文化资源等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挖掘地方传统文献资源,开发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精神、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举办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培训班,培训图书馆领域创意开发和营销推广人才。

专栏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项目10:中华古籍保护计划

基本完成全国2000家古籍收藏机构所藏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完善分级保护制度,继续开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保护重点单位评审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保护;改善古籍存藏环境,实施国家珍贵古籍专库(专架)管理,提高珍贵古籍书库应急防灾能力;加强古籍修复中心建设,推进古籍修复用材安全、文献脱酸等科技立项和研究,继续实施“天禄琳琅”等修复项目;促进古籍文献的整理利用,推进中华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编纂出版《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推动《中华再造善本》(三编)《中国古籍珍本丛书》等整理出版工作;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对古籍保护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展示利用。

项目11: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

完善民国时期文献保护工作机制。开展民国时期文献的普查登记,编制民国时期文献总目。开展海内外民国时期文献的征集与合作开发,促进文献实物回归以及缩微、数字化成果回归。加强文献研究、开发与利用,推进文献史料的整理出版。建立文献信息资源整合和揭示平台,为学界和公众利用资源提供便利。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为民国时期文献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项目12:海外中华古籍调查暨数字化合作

以海外中华古籍调查摸底为基础,积极推动海外古籍资源以数字化、影印出版及其他形式实现回归与共享,编纂出版《海外中华古籍珍本丛刊》《海外中华古籍书目书志丛刊》等一批具有学术影响力和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籍出版物。

项目13: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

文化部确定37家省级、副省级公共图书馆试点单位,推动建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联盟,依托古籍和民国文献、图书报刊、老照片、数字文化资源等馆藏资源,探索开发具有图书馆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利用新闻媒体和中国图书馆年会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六)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强化法律和政策保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深入开展公共图书馆立法支撑研究,推动出台公共图书馆法。加快古籍保护立法进程,鼓励和支持各地制定地方性图书馆法律法规。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图书馆标准化研究,推进图书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出台各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建立涵盖图书馆业务、技术、管理和服务等主要领域的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推动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的本土化研究和应用。

3.加强理论研究。围绕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关键环节,策划一批重点理论研究课题。依托国家图书馆,以及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强图书馆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研究基地。加强图书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

专栏6:图书馆理论研究

项目14: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相关制度研究

推进公共图书馆立法工作,就法律出台后的贯彻实施开展制度设计和调查研究,针对公共图书馆资源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内容、经费保障、捐赠制度、总分馆制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等重点问题,形成具体的制度设计成果,促进地方公共图书馆立法工作。

项目15: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图书馆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政府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行业协会组织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结合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需求及标准化工作现状,开展图书馆设施、资源、管理、服务及技术等主要领域的标准规范制定工作,重点推进一批图书馆基础业务指导标准和基本服务保障标准的研制和应用;积极适应图书馆新技术、新业务、新服务的发展变化,探索建立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

(七)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化发展

1.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全国地市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员、各界群众参与,落实法人自主权,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图书馆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共图书馆按有关规定可以适当扩大人事管理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等。

2.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强化行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其在服务行业发展、开展行业自律、制定相关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依法承担政府相关转移职能,办好中国图书馆年会等重要活动。

3.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鼓励和支持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图书馆,或者通过捐资、捐赠、捐建等方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将公益性图书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指导性目录。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可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经营,或将公共图书馆的信息采集、书刊编目等业务外包,推动公共图书馆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4.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开展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探索具有图书馆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品牌。完善公共图书馆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专栏7:创新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

项目16:中国图书馆年会

按照“政府指导、学会主办、行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和承办城市的积极性,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结合年度公共文化建设重点任务,组织举办全国图书馆年会,邀请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参会,通过组织工作会议、学术论坛、展览展示等,促进业界交流合作。

项目17: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

着眼于丰富公共图书馆服务项目和内容,弥补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不足,在各级公共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广泛招募志愿者,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辅助做好图书管理、借阅咨询、阅读辅导和推广活动等工作,加强志愿者培训,并为其开展服务提供必要条件。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1.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落实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部署,加强与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等国际图书馆行业组织,以及国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建设提供资源与服务支持,宣传介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成就。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筹建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和丝绸之路数字图书馆,策划举办丝绸之路图书馆馆长论坛和亚大地区国家图书馆馆长会议。

2.推动实施对外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图书馆在传播中国精神方面的独特优势,围绕典籍展览展示、文献保护利用、资源共建共享、人才培养交流等领域,通过交换馆员计划、图书馆高层互访、合作办展、数字图书馆合作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参与或组织策划国际业务合作和学术交流项目,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参与国际图书馆领域规则制定等重要事务能力的专业人才,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图书馆之间的务实合作。

专栏8:图书馆国际交流与合作

项目18: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

以国家图书馆以及丝绸之路国内各相关省、市图书馆为依托,联合丝绸之路沿线其他国家图书馆,通过联盟方式,逐步建立起沿线各国图书馆间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定期交流互访机制,共同策划合作项目,在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区域珍贵历史文明成果的保存保护、数字图书馆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业务培训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带动沿线各国图书馆事业共同进步。

项目19: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图书馆

以国家图书馆为主,部分有条件的省、市级公共图书馆参与,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图书馆提供图书文献采选与加工、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建设、图书馆业务培训与现场指导等服务,提高中国文化中心图书馆的专业化水平;推进中国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建设,有针对性地推送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中华文化优秀数字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举办展览、讲座等文化活动,加强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实施。要推动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级公共图书馆也要根据规划,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合理保障公共图书馆日常运行经费。支持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公共图书馆(室)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和专业水准的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队伍。重点推动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人员编制落实。加强分级分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培训,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轮训一遍。

(四)健全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图书馆绩效考评制度,开展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健全图书馆领域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综合绩效评估制度。加强用户评价和反馈,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考核结果作为预算确定、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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