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办法规范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25 17:58:54  评论()

文件名称:青岛市出台办法规范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规范财政预算评审委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青岛市于2011年制定《青岛市财政局财政预算评审特聘机构及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青财预评〔2011〕9号),并从2013年起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逐步建立了包括财务会计、基建工程、医疗卫生、农田水利、教育事业、体育文化、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专业领域的预算评审专家库,目前库内专家500余人。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实践,对加强预算评审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库内专业结构不合理,抽取没有规则;对专家没有考核监管措施,缺乏动态淘汰调整机制;公务员参加评审频繁,付费标准有待规范”等问题,亟待完善。

近日,青岛市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公正、信息共享、规范选用、综合考评、动态调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邀请、委托专家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

一是完善现有专家库结构,规范专家入库、专家选用和付费管理。入库专家按行业(专业)实行分类管理。财务管理专家优先选聘市级及以上会计领军人才、市财政局选聘的会计咨询专家;其他行业(专业)管理专家根据专家特长和行业项目特点进行细分,保持专家库结构合理。

二是建立专家回避机制和后考评机制,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接受邀请或委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凡与相关部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事前说明,主动回避。专家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束后,根据专家实际工作情况,从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职业道德5方面对专家进行量化考评。

三是归并、提高了专家付费标准,提高专家服务质量。不再区分公务员与非公务员专家,对专家库中的所有专家按照以下标准付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00元/天/人;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0元/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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