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省级安全生产专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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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浙安监管科技〔2014〕10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调整补充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现请各市安监局及有关单位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相关条件,推荐辖区或系统内省级危化、矿山、综合、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专家,填写《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联系人:刘力宏,联系电话:0571-87055019,邮箱:sjghkjc@zjsafety.gov.cn。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