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04 15:04:3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厅函[2017]10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切实提高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干部接访办信能力,有效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7月11-14日(11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信访工作人员(可组织市县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参加,每省份共4人)。

四、培训内容

(一)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依法逐级走访政策解读;

(二)全国环境信访形势及重难点分析;

(三)环境保护体制改革情况介绍;

(四)推进“法定途径分类优先”工作重点与方法;

(五)群众来访接待技巧、信访答复工作;

(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环境疑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方法;

(七)新媒体时代的突发事件与媒体舆情应对;

(八)地方经验交流。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主办,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协办。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参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各省级环境保护厅(局)组织统一报名(请勿超员),并指定一名联络人,2017年7月6日(周四)12时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或发传真)。

(四)请参训人员于7月11日,到安徽省委党校学苑大厦报到(合肥市徽州大道525号,徽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电话:0551-62172399)。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信访办王立立谢寅

电话:(010)6655606066556031(兼传真)

邮箱:xfb@mep.gov.cn

(二)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刘锐

电话:(0551)6217316313856991896

附件:2017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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