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33号(农业水利类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04 10:10:5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33号(农业水利类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下载文件:农办案〔2017〕6号.CEB

B类

公开

夏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地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2003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农村实用人才”概念,在随后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2007年,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201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发展目标和主要举措。近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提出要求,每年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要点都专门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部署。中组部、人社部、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会同科技部、教育部制定下发了《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在中央精神指引和有关部委的积极推动下,各地相继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划,细化出台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举措,大规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成效显著。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农村实用人才总数已近1700万人,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已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我部将在认真评估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新时期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职责,积极推动农民培训法制化进程,切实提升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战略地位。

二、关于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措施和培训体系

近年来,中组部、财政部、农业部等着眼于提升农民务农技能、经营能力和带富本领,积极探索有效方式,以各类带头人培养为重点,统筹实施各类培养计划,着力构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

一是组织实施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

农业部与中组部联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探索出了“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训模式,遴选组织村“两委”成员、种养大户、合作社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学习交流,提升他们的创业兴业和致富带富能力。截至2016年底,累计举办培训班723期,培训7.2万人,受到广大农村实用人才的普遍欢迎,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从2006年起,启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有效提升了农村实用人才学历水平,10年来累计招收学员112万人,毕业学员90余万人,其中80%的毕业生留在农村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30%的党员干部学员成为带领农民群众致富的中坚力量。从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通过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促进农民创业兴业,每年培育100万名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是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我部积极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了以农广校为基础、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农广校承担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职能,负责需求调研、学员遴选、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直接承担或组织了大量教育培训任务,是职业农民培育的主导力量。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专家、成果和体系的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涉农院校发挥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实训场所等方面的优势,主要开展青年农场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农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近两年来,在我部和教育部指导下,中国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现代农业装备和都市农业五大职教集团相继成立,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联合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与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和模式。从2006年起,我部陆续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精神内核、有价值观的30个先进典型村庄,把它们确定为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下一步,我部将在巩固和发挥好现有教育培训体系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和创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三、关于加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扶持政策体系。2012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省研究探索相关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挂钩机制,将国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如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要求各县制定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稳定的制度。2015年,农业部印发《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当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良好契机,争取多方面支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扶持政策体系,把财政补贴资金、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政策、金融信贷支持等与认定工作挂起钩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含金量”。各省按照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山西省整合科教系统政策,让职业农民领办的合作社、创办的农业企业优先承担省级推广示范项目和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的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河南省把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向农村实用人才延伸;内蒙古科左中旗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肉牛产业发展基金、农牧业保险、肉牛良种补贴等优惠政策。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了简化市场准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开展创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创建创业园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各地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从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人才培养引进等多个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探索建立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扶持制度,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动土地流转、产业发展、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扶持政策向农村实用人才倾斜。

四、关于大力营造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良好氛围

近年来,农业部围绕营造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良好氛围做了很多探索。组织了“全国十佳农民”遴选,每年从全国选拔10位优秀职业农民,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中央电视台举办“揭晓仪式”。组织实施“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遴选资助项目,示范引导各地广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表彰资助,努力营造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的良好氛围。加强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累计有505万人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极举办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学技能、用技能、比技能的氛围。积极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全国农业推广技术研究员评审。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还将联合开展全国农业劳动模范评选,进一步激发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坚持干说并重,广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中的好典型,大力推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好经验,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农村实用人才、关心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探索完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机制,加大人才评选资助和宣传力度,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7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人事劳动司010—59193323)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号

0233

类别

农业水利

类号

034

案由

关于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

承办单位

及电话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010—59193323

提案者及电话

夏涛0551—65786003

135156549346

一、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二、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三、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一)对提案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对提案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意见建议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写后书面反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811;交换号004;传真010-661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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