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14年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永政办发〔20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永宁县2014年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永宁县2014年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准备之冬”活动,切实加强美丽永宁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县设施农业园区的生产管理,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园区对优化产业结构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特制定以下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动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美丽永宁”建设总体要求,以提升设施农业园区管理水平为核心,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广泛动员各部门、各乡镇、村队和园区种植农户积极参与,深入开展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推进设施农业园区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全面巩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属地负责、齐抓共管原则
。各乡镇为本次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
2.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解决重点园区环境卫生管理突出问题,进而拓展延伸至所有生产园区,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
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
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清除园区环境“脏、乱、差”和乱搭乱建现象,建立健全园区日常管理体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设施园区乡风文明、环境整洁、生产规范、管理有续的目标。
四、整治任务
设施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
“两整治两建立”,即: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乱搭乱建,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产垃圾管理体系。
(一)整治环境卫生
全面整治设施农业园区环境卫生,清除生产垃圾,包括蔬菜、果树秸秆残枝;清理暴露垃圾,包括飘散的生产生活废弃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沟渠杂草;清理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迁移拴养的牲畜和柴草杂物堆等,解决园区乱堆乱放问题。建设和完善生产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统一设置生产垃圾处理池,实行可回收无害化处理,提高园区清扫保洁水平,保持园区环境清爽整洁,提升园区安全生产水平。
由企业和种植大户建设经营的设施农业园区,辖区乡镇负责协调其按照整治时间要求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整治乱搭乱建
拆除设施园区乱搭乱建的临时砖混房屋、彩钢房屋和其它不符合规划、影响生产的建(构)筑物,清除园区堆放建材等。统一规划设计,在每栋设施温室旁边由农户自主建设面积16平方米的生产物资储藏间(耳房),建设要做到材质统一、位置统一、样式统一、功能统一,确保清理整治后农户的生产物资能够安全存放。
(三)建立保洁队伍
各园区配备、建立专兼职保洁队伍1-2人(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日常在协调、教育生产农户搞好各自温室周边环境卫生的同时,统一清扫园区公共道路,收集乱弃的生产生活垃圾,集中运送进行处理,做到生产垃圾日产日清,园区道路干净整洁,实现园区环境卫生管理全时段、全覆盖。保洁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动员所有生产者共同参与,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并指导农业机械安全使用。
(四)建立生产垃圾管理体系
建立园区生产垃圾管理制度,发动全体种植户参与到园区卫生管理工作中。在设施农业园区内,将每栋日光温室门口的路面、棚前屋后实行“三包”,确定为种植户的卫生包干区,制定激励机制,引导农户不堆放杂物,保持整个园区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在园区内指定专门区域,集中堆放生产后废弃的烂秧、腐叶、腐果、残枝等物,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4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各包村部门按照活动总体要求深入村队园区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重点突破阶段
(2015年1月底前)。各乡镇针对确定的重点整治园区,组织人员全面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任务。
(三)拓展延伸阶段
(2015年2月底前)。各乡镇结合重点整治园区取得的成果,将环境整治工作延伸至辖区所有设施农业园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
(2015年3月1日起)。各乡镇全面建立、落实设施农业园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永宁县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协助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农牧局、安监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农牧局局长担任。
1.农牧局主要职责:
(1)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各乡镇设施园区大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协调指导各乡镇、园区建立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5)完成其它相关任务。
2.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对大整治工作每周督查一次并通报整治进度和效果。
3.国土资源局负责各园区有关土地的监管、审批等事宜。
4.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设施园区乱搭乱建情况的日常监管。
5.环保局负责提出设施农业园区蔬菜、果树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办法,并协调争取环保项目及相关设施设备配套。
6.财政局负责解决各园区日常保洁经费的测算,并按考核兑付奖补资金。
7.安监局负责对各园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8.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大整治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积极组织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并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9.县直各包村部门要积极配合所包村设施农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抽调专人给予帮扶。
(二)建立保障机制
各乡镇要研究制定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建立设施农业园区环境整治专兼职管理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和人员分工;建立设施农业园区保洁服务组织,配齐专兼职保洁队伍,建设生产垃圾收集、转运场所,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产垃圾管理体系;县财政建立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设施园区环境卫生整治以奖代补经费及时筹措到位,不断巩固和深化大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
(三)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县政府对乡镇、乡镇对村队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管理中。整治期间,永宁县设施农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检查指导工作,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导限时整改。转入巩固提高阶段后,每月组织检查一次、通报一次,并对各乡镇长效机制建立和后续工作落实进行评价。对检查评比结果靠后的乡镇,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写出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治。
县政府安排的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根据各园区的规模及整治情况,给予1万元—5万元的补助。
由企业和种植大户建设经营的设施农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一并列入考核体系,由各乡镇负责监督开展。如相关园区不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各级部门将不予进行产业政策及项目设施支持。
(四)完善管理制度
各乡镇要大力推行设施农业园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设施农业园区、设施生产“文明示范户”等评比活动,把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培养农户文明生产意识,推动设施园区管理和农村环境改善标本兼治。
(五)加强技术培训
农牧部门和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我县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以科技示范户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骨干为重点对象,抓好产业规划指导,全方位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服务,培养造就一批技术过硬、素质优良、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高素质职业农民和从业队伍,为加快我县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1.永宁县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
2.第一批重点整治园区名单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9日
永宁县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
一、组织领导
1.乡镇村、园区建立设施农业园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有明确的专兼职设施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有分管领导,职责分工明确;
2.每个园区按1人服务100栋左右设施温棚的标准配备相应数量的保洁员,负责园区主干道路的清扫保洁,负责生产垃圾的清理转运,保持园区长期整洁,无暴露垃圾。
二、制度建设
乡镇结合设施园区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设施农业园区管理制度、保洁责任制度、检查考评制度、经费投入制度、农户轮值制度等,加强考核,落实长效机制。
三、设施保障
园区垃圾清理运输车辆、工具配套齐全,有固定的中转堆放或无害化处理场所,并有专人管理。
四、工作成效
1.园区主干道路干净整洁,生产、生活垃圾当日及时收集、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无乱堆乱放杂物;垃圾处理符合相关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
2.园区耳房建设标准统一、规范实用,无乱搭乱建现象。
3.园区易燃杂物清理干净,供电运行管理到位,生产设施使用规范,无安全隐患。
4.园区内无散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5.园区沟渠通畅,无淤泥堵塞,无垃圾和杂草。
永宁县设施农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一批
重点整治园区名单
一、望远镇
1.永清设施农业园区(273栋)
2.板桥设施农业园区(709栋)
3.通桥设施农业园区(233栋)
4.政权设施农业园区(302栋)
5.政台设施农业园区(322栋)
二、胜利乡
1.八渠设施农业园区(148栋)
2.许旺设施农业园区(392栋)
3.小任果业园区(企业)(341栋)
三、杨和镇
1.旺全设施农业园区(630栋)
2.南北全设施农业园区(430栋)
3.领鲜公司园区(企业)(102栋)
四、望洪镇
1.增岗设施农业园区(352栋)
2.农丰设施农业园区(566栋)
3.前渠设施农业园区(296栋)
4.史庄设施农业园区(104栋)
五、李俊镇
1.友爱设施农业园区(141栋)
2.魏团设施农业园区(79栋)
3.李俊设施农业园区(45栋)
4.领鲜公司园区(企业)(218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