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诊断》等11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卫计委  法律法规网 2017-06-25 13:26:3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发布《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诊断》等11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文件编号:国卫通〔2017〕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卫通〔2017〕5号

现发布《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诊断》等11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53—2017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诊断(代替GBZ53—2002);

GBZ63—2017职业性急性钡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诊断(代替GBZ63—2002);

GBZ84—2017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的诊断(代替GBZ84—2002);

GBZ90—2017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代替GBZ90—2002);

GBZ94—2017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代替GBZ94—2014);

GBZ227—2017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代替GBZ227—2010);

GBZ288—2017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

GBZ289—2017职业性溴丙烷中毒的诊断;

GBZ290—2017职业性硬金属肺病的诊断;

GBZ291—2017职业性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的诊断;

GBZ292—2016职业性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肺沉着病的诊断。

上述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GBZ53—2002、GBZ63—2002、GBZ84—2002、GBZ90—2002、GBZ94—2014、GBZ227—2010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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