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嘉17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2 10:27:19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嘉17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7〕3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杨卫东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嘉兴港海河联运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的建议》(嘉17号)已收悉。经研究,并综合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交通集团公司和嘉兴市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十三五期,我省根据综合交通运输5411发展规划,围绕高标准构建四大交通走廊,全面对接四个全球一流港口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加快发展以内河集装箱运输为标志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主要任务是通过点(港口)线(航道)面(行业)结合,重点建设10条江海河联运主通道和一批内河重点联运港区,补齐内河水运这个经济发展短板中的短板,发挥现代交通基础设施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的转型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点关注下,我厅于2016年下半年启动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组织嘉兴市和湖州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经完成,相关专题也在同步开展。计划6月开展工可评审,力争今年年底部分节点工程开工,2020年项目完工。

二、代表所提相关建议

(一)关于加大省级资金补助问题

嘉兴内河水运发达,长期以来建设任务一直较重。十三五期,我省航道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嘉兴市,总投资达80亿元,嘉兴市配套建设资金压力巨大。近年来,省财政通过优化燃油税资金支出结构,逐步加大港航建设投入,2016年安排省级资金约10.47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资金9.3亿元用于我省重要国省航道、船闸改造、陆岛码头等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其中7亿元用于支持嘉兴内河航道建设。下一步,省级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对嘉兴地区符合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予以支持,高水平打造江海河联运航道网络。

(二)关于努力解决好建设土地等难题

嘉兴市地处杭嘉湖平原地带,是重要粮食功能区,农田等级高,用地指标非常紧张。国土部门将积极做好海河联运建设土地要素服务保障:一是优先保障用地空间,通过规划调整完善,对海河联运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做好用地空间预留,对急需的建设项目及时开展规划局部修改,做好规划空间调优布局。二是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及时跟踪掌握项目用地需求,对于重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在立足自身实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也可考虑跨市调剂补充耕地指标等途径加以解决,省国土资源厅将积极予以协调支持。三是强化用地指标保障,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海河联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力度。四是大力推进812土地整治工程,启动611耕地保护工程,通过耕地质量提升,以补改结合方式,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五是当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一时无法解决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按照省、市、县三级统筹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将积极予以支持。

(三)关于重要节点需省级协调问题

针对部分航道改造工程涉及高速公路跨航桥梁的改造问题,我厅已敦促工程设计单位细化桥梁改造方案,从工程造价、工期、对周边设施及交通的影响、施工工艺等多方面进行多方案论证比选,同时会同嘉兴市多次专题与省交通投资集团就桥梁改造方案进行对接,得到了省交通投资集团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阶段,我厅将继续牵头就工程改造方案、施工期交通安全组织等问题进行协调。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工程处唐净

联系电话:0571-88909360;传真:0571-88909305

邮编:31001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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