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解聘胡志明省政府参事职务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解聘胡志明省政府参事职务的通知
鲁政字〔2017〕9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5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胡志明任期届满,经研究,予以解聘。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