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科技部关于认定第十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科发高〔2012〕7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科发高〔2012〕78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根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经有关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依据第十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家评审结论,现认定天津市东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2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为第十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见附件)。
希望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加强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社会化、网络化的生产力促进体系建设。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要在服务产业集群、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先进技术转移、加强成果推广、中介服务及促进区域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件:第十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
科技部
2012年7月13日
附件
第十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天津市东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3.隆尧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4.呼和浩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5.辽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6.宽甸满族自治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7.六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8.建瓯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9.临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10.东营市万里越橡胶轮胎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11.襄阳生产力促进中心
12.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汽车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13.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14.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15.重庆市涪陵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16.遵义市红花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17.湄潭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18.秦安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19.庆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银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