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文件编号:明政办函〔2017〕5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何光桂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加大市区弃土场和渣土运输管理的建议》(第16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梅列和三元区政府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因地制宜,加快弃土场建设
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市区城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6〕147号),围绕打造宜居宜业中心城市要求,将市区弃土场建设列入18个重中之重城建项目和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重点督办和推进。其中,梅列、三元区年内共规划建设弃土场14个,土方总容量约2750万立方米。截止目前,梅列区天坑、殿峡、小蕉棋竹窠等11个地块已完成规划设计并开展征迁工作,后洋永丰茂弃土场已开工建设;三元区黄砂化工园、大阪物流园两处借土填方弃土场已完工并投入运营,槐林弃土场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并启动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下阶段市里将督促两区科学规范管理,加快进度,确保弃土场建设安全有序推进。
二、加强管理,健全渣土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管理,2013年市、区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建设、规划、公安、交通、水利、国土、工商、城管和安监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对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管理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渣土办),抽调住建、公安、交通、水利、国土、工商、城管和安监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
(一)强化行政审批。对申办相关证件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由属地渣土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标准的有关部门给予办理相关证件并交由属地渣土办统一发放。对于跨区域运营的,由工程所在地渣土办抄送运行路线所在地渣土办备案。建筑渣土沙石运输企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到属地渣土办各职能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证件的,不得从事建筑渣土沙石运输业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建设工程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在核发交通、水利、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同时将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抄告属地渣土办,渣土办各成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抄告信息,加强日常监管。其中,国土、水利部门督促沙石开采企业将沙石运输业务发包给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规定;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对查处的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并定期将查处情况通报同级渣土办。
(三)严格巡查监管。重点加强敏感地点和运输线路的巡查监管力度,对未经审批违规运输车辆、违法撒漏、违法倾倒行为坚决查处。一是在市区重点路段、节点安装11路全天候红外监控摄像头,安排城管执法人员重点值守;二是对小蕉新岭尾、贵溪洋天马坑、小溪农场、翁墩物流园等市郊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日夜(含周末和节假日)连班巡查和蹲点守候;三是安排巡逻车辆不定时对进出在建工地的渣土车进行跟踪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11家渣土运输企业违规运输行为,查处渣土撒漏案件28起,查处违法弃土案件65件,处罚金额71600元,查处案件数和金额均已超2016年度总量,有力打击渣土违法行为,有效降低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
(四)督促文明施工。针对建筑工地未按要求围挡、出入口没有硬化处理、未设置洗车台、未配备喷淋和雾炮等设施,以及运输渣土车辆撒漏、车辆带泥上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今年以来,重点检查了滨江新城、三明饭店、万达、中梁、富力、动车南站等重点在建工地的防尘措施落实和渣土运输车辆净车出场情况,对振鑫和永丰茂等2家渣土运输公司渣土车辆轮胎带土出场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对富力、中梁等2处施工扬尘不合要求的建筑工地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落实相关降尘设施,确保施工扬尘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市里将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并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现象进行曝光,通过媒体监督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防患未然,落实弃土场水土治理
2016年,组织市国土局开展了市区沙溪河两岸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共查清76处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弃土场11处(分布在三元辖区范围4处、梅列辖区范围7处),弃土量大于1000万方1处、面积达65.16万平方米,弃土量小于100万方10处、总面积约1平方公里。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1月市政府办印发了《三明市区地质灾害整治方案》(明政办〔2017〕1号),将市区11个弃土场水土流失和地灾治理任务分解下达给梅列、三元两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引发的责任方负责治理,其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梅列、三元区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目前,11处弃土场已不同程度开展治理,其中:三元区完成治理3处,准备治理1处;梅列区完成治理1处,正在治理1处,准备治理5处。下一步,将由市国土局组织人员深入弃土场所在地进行指导,督促整治单位及责任部门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弃土管理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冬
联系人:胡国华
联系电话:8223993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