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制度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黑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6 13:46:25  评论()

文件名称:大庆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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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为进一步加大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力度,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庆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大庆市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实施办法(试行)》,于2017年6月1日起试行。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共同召开《大庆市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亮,大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啸红,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艳艳、大庆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史长青出席并接受了媒体采访,发布会由大庆市委政法委秘书长王立涛主持。

在司法实践中,会出现当事人有理举不出证、打不赢官司的情形。此种情形的出现大多与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未能充分收集到证据有关。为了保障和提高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缩短诉讼周期,减轻其诉累,促进司法审判实质的“公平和正义”,大庆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在代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因客观原因难以实现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授权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律师调查令有其积极意义,有利于提高法院和律师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强化律师在搜集证据上的职能,便于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以及执行。律师调查令一旦发出,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金单位等均有义务协助配合律师的调查。

实行调查令制度是法院司法权的一种补充和延伸,一纸调查令,架起了司法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它不仅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律师取证的权利,调动了律师取证的积极性,督促律师提高职业水准,还对提高法院审判工作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采编: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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