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6月5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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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案情简介:2014年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榆中银行向兰州宏胜天和商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14年4月2日,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与宏胜天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编号为2014年委托贷字0331号“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合同对价款金额、借款用途等事项作出约定,同日,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签订编号为(2014)0402号协议书,后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宏胜天和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分别签订七份借款合同。2014年8月19日,前述合同三方又签订“委托贷款补充合同”一份,现在履行前述合同的过程中,各方发生纠纷,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甘民初62号民事判决,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诉至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