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粤桂滇黔四省区协同合作机制保护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提案》办理复文摘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广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2 15:19:3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建立粤桂滇黔四省区协同合作机制保护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提案》办理复文摘要

文件编号:第112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一、关于建立珠江—西江流域环境保护的粤桂滇黔四省区联盟问题

珠江

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于加强全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流域可持续发展,探索跨省区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新模式,促进经济带科学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成立珠江

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及设立四省区省际联席会议制度,我区认为确有必要。

2005

1

月,泛珠三角区域内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

9

个省(区)和香港、澳门

2

个特别行政区(简称

“9+2”

)已建立以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等领域为重点的泛珠环保合作机制,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2014

8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粤桂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明确各出资

3

亿元人民币设立合作资金用于九洲江流域上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工作;

2014

10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共同行动计划》、《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共同推动粤桂滇黔四省(区)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不断完善,成立广东广西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

二、关于建立流域省际之间、市际之间横向双向生态补偿机制问题

建立流域省际之间、市际之间横向双向生态补偿机制,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也切合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在生态补偿方面,我区与广东省已有实践,两省(区)以九洲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切入点,联合破解跨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难题,广东无偿援助广西资金

3

亿元,广西再投入

3

亿元,加快推进九洲江流域污染治理,其实质属于生态补偿范畴。经共同努力,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监测结果显示,九洲江粤桂交接断面水质持续数月达到

类。

三、关于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问题

信息互通共享是有效推进全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前提,我区完全赞同并积极推动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当前,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互通共享,在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下,或在粤桂滇黔四省(区)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是相对较优的方案。目前,广东、广西两省(区)已成立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我区将努力争取云南省、贵州省加入或参与。在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之前,或粤桂滇黔四省(区)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之前,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可利用泛珠三角区域省区每年联合编写和发布《泛珠流域跨界断面同步监测报告》、《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质量报告书》、《泛珠三角区域酸雨状况报告书》等各项年度区域环境质量报告现有工作基础和成果基础上,粤桂滇黔四省(区)另行定期联合编写和发布相关监测报告,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四、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问题

地域接壤地区如果能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破行政区域划分,可扩大其服务范围,更便利地服务当地群众。

2015

4

月,粤桂两省(区)政府及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重点就两地共同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深入研究,两省区将按照会议议定事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五、关于建立联动预警和联合监察执法机制问题

我区完全赞同建立联动预警和联合监察执法机制。

2013

4

月,粤桂两省(区)签订了《粤桂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跨界流域污染防控机制、联合监测和预警机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机制以及工作会商和交流机制等,在此框架下,两省(区)已开展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协同处理多起跨省界污染事件。

2013

9

月,我区和云南、贵州两省制定实施《万峰湖水环境保护云南贵州广西联合行动方案》,三省区执法人员对清水江、南盘江等珠江源头河流沿岸工矿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执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近期,我区已请求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协调云南、贵州两省与广西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目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已经复函表示同意。

六、关于建立省际政府合作绩效考核机制问题

绩效考核可科学评价工作开展成效,我区赞同建立省际政府合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各省(区)承担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应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构建起跨省联动、互相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组织联合评审,客观评估保护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各项措施的实施进展和效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委员的提案,广东、云南、贵州三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所提建议均给予了积极的回应。下一步,我区将积极会同广东、云南、贵州三省加快推进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推进珠江—西江流域各省(区)生态保护的全面、深度合作,实现珠江—西江经济带持续、健康、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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