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工业投资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专项督查的通知
文件编号:鄂政办电〔2017〕82号机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省工业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业投资稳增长“压舱石”、“助推器”的作用,省政府决定建立工业投资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督查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6〕8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鄂政办函〔2016〕94号)等文件和配套政策情况,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等工业经济运行指标完成情况;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民营工业投资等投资指标完成和重大产业项目谋划推进情况;抓工业、抓投资、抓项目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步打算、整改措施等。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对今年1至5月工业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于5月24日至31日进行。
三、督查方式
(一)开展自查。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要对照督查内容,逐条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实地督查。在自查基础上,督查组赴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访企业等务实有效的方式进行实地督查。
四、督查分组
督查组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成立5个督查组对今年1至5月情况进行督查,每组由省经信委1名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长:王祺扬省经信委党组书记
成员:产业政策处、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督查地区:武汉市
第二组
组长:刘进文省经信委副主任
成员:中小企业发展处、重化产业处
督导地区: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
第三组
组长:卜江戎省经信委副主任
成员:电子信息产业处、信息化推进处
督导地区: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
第四组
组长:吴方军省经信委副主任
成员:政策法规处、经济运行处
督导地区:襄阳市、十堰市、随州市、恩施州
第五组
组长:陶红兵省经信委总工程师
成员:机械汽车产业处、县域经济处
督导地区: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
五、督查要求
(一)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抓好督查工作。
(二)督查组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扎实深入、严谨细致、富有成效地开展督查工作,务求实效。要一竿子插到底,见项目、见合同、见报表、见账单,不能停留在听汇报、看企业、转县市上。督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要将督查报告汇总后报省政府,确保内容丰富、数据翔实、分析客观、举措合理。
(三)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将督查联系人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23日前反馈省经信委。联系人:规划技术改造处周志清,邮箱:277484013@qq.com
,电话兼传真号码:878941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