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7年5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司法代表小组成员为主的调研组,对本市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走访了相关单位,听取意见建议,提出问题清单。调研组带着问题,视察了三级法院,召开若干座谈会,征求了区人大和部分入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含未入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刘伟副主任率队到市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对法院深化改革、促进公正司法提出了重要意见。4月28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25次会议,专题研究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积极稳步推进以四项基础性改革为主的各项改革工作,面对案件大幅上升的压力,以深化改革积极挖潜,审判工作有序推进,审判质效有新的提升。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总结了成绩,回应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分析问题客观到位,解决对策务实可行。内务司法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维护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值很高,如何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和成效,增进对公正司法的信心,还需要全市法院作更大的努力。改革中还存在有些法官对改革的认识尚不到位;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和机制不够健全;审判团队建设,特别是审判辅助力量亟需加强等问题。对此,内务司法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要不断深化对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为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城市病”、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细化各项改革措施,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北京要努力做司法体制改革领头羊的要求,坚持首善标准,突破重点难点,对具有北京特色的改革举措进行总结,确保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改革任务在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
二、健全机制,全面彰显司法体制改革成效
要统筹协调推进四项基础性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进一步提高改革的整体效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对入额法官放权到位,保障法官办案主体地位,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对法官履职的监督制约,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和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类案指引、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评查等制度机制,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要继续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完善法官遴选、员额退出、岗位交流、业绩考评、惩戒等制度机制,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审判一线。要完善政策措施,尽快配足配好审判辅助人员,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的审判团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健全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职务序列改革政策落地,进一步拓宽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职业尊荣感。要完善工资绩效考核政策措施,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形成向审判一线倾斜的激励机制。要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处理好庭审实质化和庭审方式改革的关系,提高庭审质量效率。要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和繁简分流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尤其是律师、行业协会等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以及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从制度机制上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总结好我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促进司法民主。要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配强执行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多措并举,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合力
市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分析研判改革中遇到的工作不平衡、监督不到位,特别是人财物统管后基层法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问题。要注重做好法官特别是未入额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和干警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改革的内生动力。要加强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用量化指标来比较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及时把握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把握司法工作规律。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运用各类媒体尤其是网络新媒体,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的成效,形成共同促进改革、共享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以上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