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风车是否属于网约车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10 09:58:47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顺风车是否属于网约车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顺风车属于网约车吗?

处理单位:市交通委

回复内容:

感谢您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支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网约车车辆应是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基本条件,经本市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已购买营业性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具备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营运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

网约车资质由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

车辆申请网约车资质时,须满足本市最新公布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且符合本市网约车车辆技术规范等条件。

取得网约车资质的车辆,车身须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并沿用原号段号牌。

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

车辆报废、转出或所有权擅自转让的,注销车辆经营权。

平台与车辆接入关系终止或平台公司经营期终止的,车辆在未办理接入新平台期间,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活动。

网约车驾驶员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驾驶机动车未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

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合乘出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接入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每车每日派单次数不超过2次。

可见,网络预约出租车(简称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在车辆、驾驶员、派单次数等方面的要求均不同。

因此,顺风车与网约车不同,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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