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09 10:20:5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府办发〔2017〕3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办发〔2017〕3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应勇

常务副主任:周波 施尔畏

副主任:沈晓初 陈鸣波 寿子琪 苏明 杭迎伟 彭崧(专职)

今后,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