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首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08 15:05:46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首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办字〔2017〕7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首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

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7〕77号

省商务厅:

你厅《关于创办“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的请示》(鲁商呈〔2017〕4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7年9月1日至3日在济南市举办首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该活动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和省质监局共同主办,所需活动经费由你厅承担。

二、请认真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认真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3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