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定期试验监督要求准则A-B分级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21 15:40: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定期试验监督要求准则A-B分级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7]8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定期试验监督要求准则A-B分级论证分析报告〉的请示》(辽红核〔2016〕5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定期试验监督要求准则进行A-B分级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进行定期试验监督要求准则A-B分级,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4月1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18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