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解读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4-17 14:50:23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北京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解读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近日,北京保监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北京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具体举措,是新形势下北京保险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下发后,为准确把握北京保险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谋划北京“十三五”发展思路,北京保监局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北京保险业发展情况:

一是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北京保险业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80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403.9亿元,年均增长14.4%,高于北京地区GDP增速6.9个百分点。北京保险业总资产从期初的2560.1亿元增长到期末的6104.2亿元,年均增长18.2%。北京保险市场主体也更加丰富,在京各类保险法人机构达65家,保险分公司100家,保险中介专业机构389家,各类机构数量均为全国第一。

二是风险保障作用持续增强。“十二五”期末,北京地区保险深度6.3%,保险密度6501.9元/人,发展水平始终居全国首位。北京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从“十二五”期初42.6万亿元增长到期末的201.7万亿元,增长3.7倍;赔付金额从188亿元增长到506.6亿元,增长2.7倍。其中,责任保险累计为全社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24.9万亿元;农业保险累计为北京83.2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921.8亿元,向67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20.9亿元;“十二五”期末,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健康积累准备金4106.3亿元。

三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事故e处理”手机客户端上线运行,“互联网+”车险服务的新模式有效助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各类责任保险辅助安全生产等多领域社会风险管理;“北京模式”的农业保险积极服务都市型农业发展,在产品创新、服务保障、管理技术等方面均有新突破;北京保险产业园成立并实现首个地块上市;保险资金支持首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形式参与北京市重点项目建设规模达1029.2亿元。

四是服务民生领域不断拓宽。北京保险业与政府合作开展多项民生保险项目。老年人意外保险项目承保人数达44.2万人,承保覆盖率14.8%;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落实,签约家庭数量占首批试点城市签约总量的40%;保险业以“共保联办”和经办的方式参与北京“新农合”业务范围扩大至平谷等9个区,惠及89%的参合人群,其中“共保联办”模式下参合农民自负医疗费用减少近3亿元;健康和养老保险服务更加丰富多样。

五是消费者保护机制日趋完善。建立并完善12378保险消费维权热线运行机制,建立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即时联系机制等制度,及时有效化解保险矛盾纠纷;不断深化与地方法院合作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工作;自12378热线运行以来,妥善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13348件,消费者满意度99%。

六是筑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大对案件风险、满期给付风险和非正常退保风险等重点风险隐患的预警监测和防范化解,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风险,持续整顿重点领域市场秩序。“十二五”期间,共对350家次保险机构开展了检查,对113家次保险机构罚款1583万元,对108人次相关责任人罚款272万元,北京保险市场保持安全稳健运行,行业没有出现大的风险事件。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将北京保险业发展与首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进行有机衔接,按照“一个指导思想、四项具体目标、六项落实措施”对北京保险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指导思想。《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北京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推进“防控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三大战略,主动适应北京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扩大有效保险供给、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着力构建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北京保险业发展“一个总体目标”和“四个具体目标”。“总体目标”即是将北京保险市场建设成为发展水平领先、市场体系完善、功能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区域保险市场。“具体目标”包括行业发展水平保持领先、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和监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具体措施。为实现北京保险业“十三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支持市场主体的丰富和中介市场的发展,完善交通违法浮动系数,进一步深化北京商业车险费率改革,鼓励在京保险机构积极利用总部经济优势参与国际竞争。

二是助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探索“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从产品、资金、服务等多维度支持北京科技创新和文化中心及重点领域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是参与北京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推动实现案件全流程线上处理,缓解首都交通拥堵,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产品,促进在安全生产、医疗管理、特种设备运维等领域发挥作用,推动保险纳入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逐步构建支持环保、节能、绿色交通等产业发展的绿色保险体系。

四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险、低保低收入群体意外伤害保险和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项目试点和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配合地方政府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配合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持续推进北京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积极参与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

五是加快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严厉查处保险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开展保险服务等方面的指标评价和披露,完善“四位一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六是改善保险行业发展环境。搭建北京保险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保险机构信用评级制度,支持搭建京津冀跨区域保险欺诈信息交互平台,扶植行业创新机制,培养高素质保险人才队伍,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

(四)实施保障。《实施意见》最后还明确了执行和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保险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目标清晰,聚焦保险现代化建设。“十三五”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最后一个五年,也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实施意见》通过“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加强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等内容,充分体现了结合市场和监管两种手段,加快保险行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即通过深化市场改革,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通过加强行业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二)定位明确,紧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建成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实施意见》在明确行业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强调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提升现代保险服务能力。因此在“助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等方面重点着墨,为保险业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指明路径。

(三)强调创新,激发行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创新是保险行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因此,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到各项具体举措,创新的理念贯穿了《实施意见》全文,特别在“支持北京科技文化中心建设”、“鼓励保险资金服务北京重点领域建设”、“辅助政府公共管理创新”和“拓展多层次养老保险”等举措中,明确了保险业运用创新驱动发展、激发活力的具体方向。

(四)注重协同,加强跨部门、跨领域合作。保险行业与多行业、多领域联系紧密,因此行业发展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加强与相关行业、政府部门的协同合作,逐步构建目标一致、信息共享、行为联动的协调机制。《实施意见》中在“服务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发展多元化健康保险”、“完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等落实举措中均涉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监管科学有效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