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土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10 18:15:17  评论()

文件名称:国土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土资厅函〔2017〕30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依据《国土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部将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工程”)首批入选人员考核工作。请通知你单位入选创新人才工程的人员及团队做好考核准备。

一、 考核对象

对创新人才工程首批入选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人员和团队进行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入选人员在考核期内取得的研究工作重要进展、创新成果及其支撑服务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成效,综合考核其是否达到人才培养目标。重点考核入选团队在考核期内取得的研究工作重要进展、创新成果及其支撑服务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成效、团队建设成效、所在单位政策保障等。

三、考核材料

请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创新人才工程考核表(见附件2、3)要求,如实、认真总结近3年研究成果(一式15份,附电子版),并提供代表性成果报告(一式3份),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部科技合作司。代表性成果报告包括受资助期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着、综合研究报告、成果应用转化效益报告等。考核表请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请准备多媒体报告,每人汇报1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15分钟。考核拟安排在5月中旬,具体安排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原则上需入选人员本人和团队负责人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考核的,应由其所在单位出具正式报告说明原因,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部科技合作司。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合格的,分别授予“国土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国土资源部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团队”称号;其中,科技领军人才考核为优秀的,授予其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首席科学家或首席专家称号。

五、联系方式

电话:贺敬博 马梅010-66558417 665584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科技合作司

邮编:100812

电子邮箱:kejisi@163.com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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