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家房屋中介违规经营被责令关停 西城7家涉嫌违规代理门店被停业整顿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3-25 11:09:50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5家房屋中介违规经营被责令关停 西城7家涉嫌违规代理门店被停业整顿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5家房屋中介违规经营被责令关停西城7家涉嫌违规代理门店被停业整顿

本市对房地产市场的执法检查不间断、无死角。3月24日,在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中,因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又有5家房屋中介被责令关停。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通报,3月24日被关停的5家中介机构分别为:北京怡然天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鸿宇万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街家园一区分公司、北京众信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嘉诚广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天鸿美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

同时,北京市住建、发改、工商、地税及区房管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明确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做好规范二手房代理、规范房源发布、严格落实新政等6个方面的工作,从代理到信息发布、再到交易,全流程规范中介服务。

首先,哪些二手房能代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说,在规范二手房代理行为方面,中介机构不得炒作“学区房”概念并违规代理,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违法建设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一旦中介机构代理了二手房,在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也应当具备“两书一合同”(房屋状况说明书、书面告知书、委托销售合同),不得发布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代理销售中,更要严格执行限购及调控政策。按照相关规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制造恐慌气氛;不得帮助、诱导、鼓动交易当事人伪造证明材料、通过假离婚等手段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政策。

对于老百姓更关心的“资金安全”方面,中介也需要规范交易资金监管。这位负责人解释,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骗取税收优惠;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此外,中介机构门店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留存业务记录,不得店外经营,经纪人员不得在店外摆摊设点,拦截业主推销宣传;店里的经纪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不以欺诈方式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出现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行为。

“联合检查组将持续开展执法工作,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检查组将精准打击,发现一起,则查办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该负责人也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房屋中介和经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投诉(投诉电话:59958811-1)。

为了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恶意“炒作”学区房的现象,3月24日,西城房管局和西城工商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链家和我爱我家公司在新外大街甲8号院、德胜里一区、新风北街附近涉及“天价学区房”的门店进行了检查,7家涉嫌违规代理的中介门店被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检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学区房买卖,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夸大对房屋学区作用的宣传,而对入学的其他附加条件不予告知,甚至对不具有居住功能的房屋如过道、房屋面积过小的平房等进行过度宣传。对此,西城房管局和西城工商分局联合对学校附近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代理学区房、恶意炒作、夸大宣传学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曹政)

3月24日下午,随检查组走进我爱我家的一间门店,一幅巨大的地图映入眼帘,看到,地图将附近5所学校的位置用醒目的红色箭头标出,并特意将学校的名字放大,除此之外地图中再没有其他有用信息。检查组表示,该门店在标注房源时过分强调学校,有夸大学区房的嫌疑,并责令门店负责人现场将地图摘下。

在检查现场,检查组向中介机构强调,无论是在门店还是网络,都不能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并提醒购房者对“天价学区房”要谨慎购买,发现恶意宣传的现象要及时举报。

3月24日的检查发现,链家和我爱我家公司在新外大街甲8号院、德胜里一区、新风北街附近的7家门店涉嫌违规代理,这7家门店被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西城房管局和西城工商分局将依据职责对这些中介门店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西城房管局市场科负责人表示,西城房管局已向区内所有中介机构下发通知,要求中介机构不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房管局将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可以客观地发布房屋的信息,但不能炒作学区房,并进行无限扩大。”

西城工商分局合同科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现中介有违规代理学区房、恶意炒作、夸大宣传学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种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同时将这种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马婧)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