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征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科技函[2017]39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开展对《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1999〕134号)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10月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回复意见我部整理汇总形成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包括电子版)意见,于2017年4月7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吕奔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徐驰
电话:(010)84935398-827,13991033606
传真:(010)8491520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电子邮箱:543016486@qq.com
附件:1.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二次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1日
附件2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公安部办公厅
2.质检总局办公厅
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4.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5.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6.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8.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9.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10.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
11.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12.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3.大众汽车集团(中国)
14.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15.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6.天津大学
17.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
(部内征求大气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