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重点课题委托研究启事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3-22 10:17:50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重点课题委托研究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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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为广泛凝聚社会多方智慧,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更好地促进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决定对2017年重点课题面向社会委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课题名称

1.《推动国有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路径研究》

2.《国企国资改革“北京模式”的形成及其深化》

二、申报时间及形式

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课题申报人请下载《北京市国资委软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打印5份(含原件1份),于4月7日前寄送北京市国资委研究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研究应符合《北京市国资委委托课题研究指南》要求(见附件2),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全局性、创新性与可操作性。

2.课题申报者应采取课题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批准方可申报;申报课题组的负责人与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同批委托课题。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由一人承担,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研究者,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经验;课题组成员对委托的课题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内容跨学科、跨部门组合研究力量。课题组必须保证固定的研究团队和充足的研究时间。

4.为保证北京市国资委2017年重点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委托程序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软课题委托研究实施办法》的要求,课题委托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北京市国资委依据申报材料对课题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课题组。

2.评审答辩。北京市国资委召开评审会议,邀请候选课题组向软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陈述答辩。由软课题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候选受托课题组。

3.结果公示。北京市国资委将于4月中旬在北京市国资委网站(www.bjgzw.gov.cn)对候选受托课题组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北京市国资委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确定受托课题组,并与其签订《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软课题委托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峰83970532

祝钱沁83560772

电子邮箱:chenfeng@bjgzw.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1012北京市国资委研究室

邮编:100053

北京市国资委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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