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3-10 16:18:12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

文件编号:鲁政办发〔2017〕3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

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7〕3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已公开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省水泥熟料年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左右,平板玻璃年产量约7000万重量箱,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质量水平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水泥42.5级及以上产品消费比例达到80%以上,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日产4000吨以上规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平板玻璃生产线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持续化解过剩产能

(一)严禁新增产能。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号)要求,2020年年底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2017年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对顶风而上、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关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各市要全面排查、严厉打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规定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关停、拆除等整治措施。

(三)实施错峰生产。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全面实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冬季错峰生产,有效化解水泥行业过剩产能,切实减轻采暖季大气污染。根据大气环境和市场需求,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夏季错峰生产择机进行。对不宜临时停产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倡导通过行业自律按一定比例降低负荷、合理限产。

三、促进转型升级

(一)加快产品提档升级。提高水泥产品档次,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适应装配式建筑要求,推进叠合楼板、楼梯、阳台等工厂化生产;发展高端玻璃及制品,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以及节能门窗等产品;从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建筑入手,推广功能化、薄型化的陶瓷砖,使用节水、轻量的卫生洁具。

(二)壮大新型材料产业。鼓励利用当地资源、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发展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开发适应“海绵城市”建设需求的新型透水、高强地面材料;开发先进非金属矿物深加工及环境友好材料,实现关键基础材料产业化、规模化,增强关键基础材料供给保障能力;重点发展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以及玻璃基板、光纤预制棒、高压电瓷等先进无机非金属产品的首批次示范应用,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扩大新材料产业规模。

(三)推广绿色建材。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构建贯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全产业链,搭建产业融合协同创新平台,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绿色建材新产品、新设计的首批次应用试点示范,宣传推介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成功范例。

(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并加快发展从非金属矿地址勘查、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到工程总承包的建材工程建设服务产业链。促进建材工业生产制造与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五)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市政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等,开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副产石膏、矿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发展基于垃圾、固废的绿色生态和低碳水泥。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建材,基于农作物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废旧木制品发展生物质建材。

四、完善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价格、能源、环保等相关政策衔接,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材企业并购重组,全力推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科技、国土资源、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衔接、会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规行约,引导和规范企业做好行业自律,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促进建材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28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