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批准延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7]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延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的请示》(所产业〔2016〕199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单位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延续申请,结合你单位持证期间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活动开展情况,认为你单位在所申请延续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单位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17)03号)(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你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17)03号)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3月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