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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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3-10 09:09:14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体育局,局有关直属单位,各高校:

为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促进体育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按照改革创新和加强管理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从2017年3月10日开始,至2017年4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设置

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内容参见课题指南但不限于课题指南内容,标题自行拟定。

三、申报办法

1、重点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行政职务以上,并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2、一般项目

在相关科研院所、单位工作学习,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有兴趣的均可申报。

3、申报程序

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采取书面申报的形式。申报人可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hsports.gov.cn/)上刊登的本通知内容中自行下载《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后打印2份,经所在工作部门盖章,再报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由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如无专门科研部门的由单位统一报送)。

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单位,应同时提交加盖本单位科研部门(或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目录清单,由本单位科研部门(或单位)集中报送。

4、其他要求

(1)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参与人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负责人信息及其所在单位信息必须相符,并经本单位科研部门(或单位)盖章有效,否则对申报不予受理。

(4)凡是已发表的课题或已被部级、省级(社科单位)立项、发布的课题,不能以相同题目或内容再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其5年申报资格。

(5)运动技术、运动医学等非社会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学类研究等内容不属于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范围。

(6)按照“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有2016年度及之前应结未结项目的不能申报2017年项目。同时,近两年有连续结题被查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也不能申报。

四、项目立项

申报项目经过初审,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我局将给予项目立项和课题编号,并寄发立项通知书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立项情况将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项目经费

项目申报不收任何评审(审核)费。对通过审核的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1、重点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视情给予1万至3万元经费资助,其余所需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2、一般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视情给予3000元至8000元经费资助,其余所需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3、课题经费拨付

经审核通过、并获得立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或单位),于2017年6月30日前,集中将课题经费发票寄送市体育局法规处,我局统一进行拨付。

六、项目结题

本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和承担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实施,重视研究质量,完成的课题必须符合结题要求格式。项目负责人需打印一份课题结题成果寄送市体育局法规处,同时将课题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shtyguihua@163.com。项目结题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我局将加强对立项课题特别是重点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检查。

对不按时提交成果报告、不符合课题质量要求的项目,我局将不予以结题,并将该项目负责人列入不诚信名单,不再接受其3个年度项目申报。

七、项目评选

对按时完成的结题成果,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评为年度优秀课题的,授予荣誉证书,并汇编专集出版。

八、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0号705室(邮编:200003);

联系人:陈雄 林剑萍

电话:63278237(传真)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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