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万利拍卖有限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3-07 17:59:05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万利拍卖有限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桂商流通函〔2017〕28号

崇左市商务和口岸委:

你委《关于给予广西万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卖许可证的请示》(崇商报〔201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万利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公物拍卖必须经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后方可进行。

二、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剑鞘;公司住所: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注册拍卖师:杨晖(证号:0701874)。公司业务范围、经营方式及收益分配等,按《拍卖法》和《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在从事拍卖业务活动中,应切实规范企业行为,自觉接受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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