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 )
文件编号:国发〔2017〕9号
发布时间:2017-03-02
实施时间:2017-03-02
“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累 计
基本公共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3
95
–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1
44.48
95
–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2
–
–
>5000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
–
4000
基本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3
82
90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4
–
>95
–
基本医疗卫生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0.1
18
–
婴儿死亡率(‰)
8.1
7.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7
9.5
–
基本社会服务
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
30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
31.8
50
–
基本住房保障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
–
2000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万户)
–
–
585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亿)
5.89
8
–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亿)
5.07
8
–
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6
>98
>99
–
国民综合阅读率(%)7
79.6
81.6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亿人)8
3.64
4.35
–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9
–
>95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10
–
80
–
注:1.指通过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程序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占全国所有县(市、区)的比例。
2.指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其中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累计自然减员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数。
3.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与法定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之比。
4.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与法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之比。
5.指在机构集中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总数之比。
6.指在对象区内能接收到中央、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广播、电视传输机构以无线、有线、卫星等方式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人口数占对象区总人口数的比重。
7.指全国每年有阅读行为(包括阅读书报刊物和数字出版物、手机媒体等各类读物)的人数与总人口数的比例。
8.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数。
9.指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的人数达到应享受补贴人数的比例。
10.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康复评估、手术、药物、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