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举办第3期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家民委  法律法规网 2017-01-24 09:30:21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民委关于举办第3期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有关省、自治区民(宗)委、民语委,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人才培养,沟通和交流民族语文工作,推动民族语文事业发展,国家民委、教育部决定联合举办第3期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交流研讨、集中培训、科研资助等方式,加强对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的理想信念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促进综合素质增强和业务能力提高,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民族语文应用研究工作队伍,服务民族语文事业发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年4月9日至15日(4月9日下午报到,4月15上午返程)。

报到地点:西郊宾馆(北京语言大学北门)。

上课地点: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正南门西侧)。

三、研讨对象及推荐办法

(一)研修班对象。

1.从事民族语文应用或相关领域研究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优秀中青年学者,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含)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局)、民语委民族语文工作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3.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东北三省朝鲜语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

4.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

5.中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心、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少数民族语言分中心相关人员。

6.部分委属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

共计73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办法。

请有关省(区)民(宗)委、民语委,相关单位,按照研讨对象类别和名额分配表,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应人选。近3年内参加过全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高级研修班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请各有关单位汇总推荐名单后,将回执加盖推荐单位印章,于2017年3月20日前传真至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民族语文处,并将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民族语文处指定邮箱和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心指定邮箱。

四、研讨方式和内容

国家民委、教育部邀请民族语文工作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参与研讨,内容以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民族语文工作实务及民族语文应用研究热点领域为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突出工作需要,面向实际应用。培训结束后,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由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和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联合颁发结业证书。

五、后续培养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者的支持和培养,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和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组织专家对学员在培训期间提交的学习报告及研究选题建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部分优秀选题予以立项支持或资助,并将优秀学员列入中青年后备专家库进行长期培养。

六、费用

学员食宿费、资料费、培训费等由研修班统一安排,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七、有关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坚持勤俭办学,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务求取得实效。若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向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通报。

(二)民族语文应用研究参训人员每人撰写一篇学习报告或一篇研究选题建议(西郊宾馆不提供电脑,请自行解决)。学习报告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表述准确、分析透彻,字数要求3000字左右。研究选题建议要求选题界定清晰、论证清楚,字数要求2000字左右。格式统一为word97-2003版本,大标题为黑体(小二号),正文内容为宋体(五号),行间距为18,正文中章节标题为宋体(五号)加黑。请于研修班结束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心指定邮箱。

(三)请各地民族语文工作部门,委属单位,各有关基地、中心以所在单位名义,分别准备20分钟左右研讨交流书面材料,由所在单位代表在研修班上作发言交流。内容围绕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六部委局《关于推进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工作的意见》的思路和举措(此为研讨重点);二是民族语文立法工作;三是民族语文工作机制体制建设情况;四是民族语文其他特色工作。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发送至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民族语文处指定邮箱。

(四)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研修班的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单位名义请假,并提供请假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民族语文处 杨静,010 66508436。电子邮箱:mzyw66508418@163.com

北京语言大学 宝音,010-82303500,13601279699。电子邮箱:mzywyyyj@126.com

附件:1.第3期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学员推荐登记表

3.第3期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回执表

4.北京语言大学及西郊宾馆周边会示意图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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